發布時間:2023-05-17 | 瀏覽:60
龍工信企〔2023〕13號
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經發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常態化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中小〔2023〕190號)《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閩工信規〔2022〕12 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常態化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企業申請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ㄒ唬邶垘r市市場主體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開展經營活動;
?。ǘ┓稀吨行∑髽I劃型標準規定》的制造業企業以及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業;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企業主導產品須至少符合以下一項特征:嵌入式軟件(軟硬結合)、信息安全系統(保障工業企業數據安全)、工業軟件(工業數字化解決方案)、賦能制造業發展平臺、以軟件和信息技術為基礎并以制造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等。
?。ㄈ┢髽I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猿制髽I自愿原則,滿足《實施細則》規定的企業評價或認定標準。
對于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再申報。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自評,線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經發局按照《實施細則》,登錄平臺管理端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同時對該批次全部企業開展實地核查。在培育平臺將擬評價通過的企業信息提交到市級審核后臺,于每月5日前將擬評價通過的企業名單電子版及正式行文報送至市工信局企業科,我局根據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初步反饋意見對企業信息進行核實,并經核實無誤后在我局門戶網站公示擬評價通過的企業名單,并將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名單正式行文報送省工信廳。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先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企業采用線上申報方式,線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1.企業申報。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在培育平臺上完成“數字化水平評測”,線上填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對照《實施細則》自行評分,滿足評價得分達到60分及以上的,分別填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性指標評價表》(附件1)、《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量指標評價表》(附件2);滿足直通條件的企業填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直通條件評價表》(附件3)。申報企業需在培育平臺上傳佐證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4)。
2.縣級初審。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經發局對照《實施細則》,對屬地企業提交的申報信息和相關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把關,并對該批次全部企業開展實地核查,在培育平臺提交初審意見,提出擬推薦認定的企業名單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行文報送我局企業科。
3.審核認定。省工信廳根據我局報送的推薦名單,組織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公示,公布認定名單。
三、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經發局應當對照《實施細則》,積極輔導企業申報,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質量,并按照以上時間節點報送推薦文件(含附件5-6),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我局企業科。根據省財政廳、省公安廳《關于防范財政資金流入涉黑涉惡企業和個人的通知》(閩財政法〔2018〕35號),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在專精特新企業申報推薦文件中,需寫明開展涉黑涉惡排查相關工作情況,當地公安部門反饋的排查結論留存備查。
四、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彭燕琴 0597-3293260
登錄賬號問題咨詢:12381
培育平臺技術支持:010-87901013/87901032
郵寄地址:龍巖市龍巖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566室
附件:1.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性指標評價表
2.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量指標評價表
3.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直通條件評價表
4.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佐證材料目錄清單
5.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6.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龍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下載: 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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